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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3app2023-01-31 16:05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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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心相交两岸 “小天使”架金桥******

  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30周年——童心相交 两岸“小天使”架金桥

  【《中国新闻》报记者 程小路 报道】30年前,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简称全国台联)与台湾中华企划人协会携手,共同发起一项青少年交流项目——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活动。从1992年到2022年,共举办了35次互访交流,涉及数万名两岸同胞。

  参与活动的2400多名“小天使”中,有很多人已长成“大天使”,与对岸小朋友一起玩耍的快乐时光,成为打破隔阂、增进了解的机缘。台海时有风雨,“天使”们的友情却历久弥坚。孩子、家长、老师、组织者……每一个参与其中的人,30年后依然在接力传递血浓于水的同胞情谊,散播爱与和平的种子。

去年7月11日,2022年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交流活动开营仪式暨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交流活动30周年纪念仪式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举行。(全国台联文宣部供图/《中国新闻》报 发)

  “小天使”长大友情在延续

  1月10日下午,一场主题为“童心同梦”的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30周年座谈会在位于北京市朝内大街的“台胞之家”(全国台联办公楼)举行。最早的活动组织者和近年加入的青年工作人员分享自己陪伴“小天使”成长的感受,畅叙希望。

  “我是翁林宇,来自台北。第一次到大陆是1992年参加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活动,现在仍能回想起第一次到北京访问交流时的兴奋期待。”座谈会上,已迈入不惑之年的第一届台湾“小天使”翁林宇通过视频发来感言。

  1992年8月,9岁的翁林宇和100多个小伙伴作为首批台湾“小天使”来到北京,他们参观了故宫,登上了长城,还去涿州影视城参加了央视中秋晚会的录制。

  一个月后的9月29日,第一届大陆“小天使”抵达台湾。带队的时任中国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主任勾德元在桃园机场对蜂拥而来的台媒记者们说,“两岸多多交流,才能增进彼此的了解,只有相互了解,才能建立起深厚情谊”。

  那一次台湾之行,大陆的20多个孩子住进当地接待家庭,和台湾的“兄弟姐妹”一起参观台北故宫,去阿里山看日出,还见到了红遍华语音乐圈的偶像组合“小虎队”。当时两岸没有直航,一行人在香港转机时,还在机场偶遇围棋大师聂卫平。

  10月4日,在时任台北市长黄大洲举行的欢送晚宴上,勾德元感叹:“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我们海峡两岸是云雨相同,明月共睹,两乡是一乡。”

  丰富的交流活动、高规格的接待和偶然的“奇遇”被定格在照片里,也成为两岸孩子的美好回忆。首届“小天使”成功举办,这架“童”心相交的金桥也由此搭建起来。

  “如果没有参加活动,我不会同大陆‘小天使’建立难能可贵的友谊,也不会触发对大陆历史文化的浓厚兴趣,更不会来此深造发展。”翁林宇说,他后来进入北京大学深造,并留在大陆工作、生活,现在是上海一家台企的员工。翁林宇在“小天使”活动中结识的大陆小伙伴汤康敏也发来视频感言。同在上海打拼的两人时常联络,儿时的友情延续至今。

1月10日,由全国台联主办的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3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全国台联文宣部供图/《中国新闻》报 发)

  台湾“小天使”首次来大陆不亚于“费翔旋风”

  对于现在很多大陆家长来说,利用假期带孩子出境“游学”并非难事。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两岸“破冰”之初,民间交流除了要克服交通不便,还要面临来自台当局的压力。

  “小天使”活动创办人、时任台湾中华企划人协会理事长翁林澄曾回忆,当时岛内规定参加两岸交流活动的学生必须是高中生以上,这使第一批大陆“小天使”来台湾的活动一度陷入僵局,后来他们“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才终于获批成行。

  当时,全国台联作为主办单位,未被台当局批准入台,年近六旬的勾德元只能独自担起带队的重任。首次赴台的28个大陆“小天使”成了岛内媒体追逐的对象,勾德元在这十几天里时刻紧绷神经,担心孩子们有什么闪失。首次大陆“小天使”赴台活动过去近20年后,勾德元还清楚地记得,回到北京把孩子们平安交给他们的父母后,“我们几个大人相拥而泣,终于可以放松了!”

  翁林澄与勾德元已经故去。“小天使”活动的另一位开辟者、时任全国台联文宣部部长焦万曼来到座谈会,与接棒参与该项目的年轻后辈们分享当年盛况。她清楚地记得,首届活动近150名台湾小朋友来北京,在大陆产生的效应不亚于“费翔旋风”。此后30年,一批批少年儿童穿越台湾海峡,持续传递着民间情谊。

  “三十而立”新起点交流活动将展现新特色

  从1992年到2022年,30年间,海峡两岸和平小天使互访交流活动共举办交流活动35次,直接参与其中的两岸“小天使”超过2400人,涉及2000多个家庭、数万名两岸同胞。

  座谈会上,全国台联党组书记、副会长纪斌列出上述数据。他说,“小天使”活动开两岸中小学生互访交流之先河,如今“三十而立”,面对疫情带来的新挑战,面对两岸形势的新变化,活动将与时俱进,让“小天使”活动展现时代进步新特色。比如近两年邀请“小天使”到南京、厦门,聚焦科技主题,让他们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成长。

  台湾中华企划人协会名誉理事长温明正也在视频发言中表达了对未来的希冀:“播种希望,看见未来,希望活动持续举办,让和平的种子跨越海峡生根发芽。”

  30年间,两岸交流虽偶有波折,但民间交往的大门开启后便再也不会关上。全国台联原副会长史茂林说,“小天使”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是两岸主张和平统一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无论环境多么严峻,都无法改变两岸一家亲的事实。无论困难多么复杂,都无法阻挡两岸民众交流融合的心声。”(完)(《中国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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